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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图书馆开通“通借通还”服务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19-04-26  浏览量:

各单位、部门:

    为便于读者利用两校区的文献资源,方便读者借阅图书文献,减轻跨校区借阅的负担,提高馆藏图书利用率,图书馆现开通“通借通还”服务;这一服务包括“通借”和“通还”两个方面,“通借”是指读者可以在任一校区借阅所校区的图书,“通还”是指读者可以在任一校区归还所有校区的图书。读者借还本校区图书,与以往一样正常借还,所在校区读者对非本借书地图书借还的具体服务如下:

1、服务对象

本校持有校园“一卡通”的学生、教职工。

2、借阅方式

1)网上自助“委托借阅”(目前正在测试阶段,拟近期开放并公布借阅流程);

2)现场办理:奉化校区图书馆二楼大厅总服务台, 鄞州校区图书馆一楼大厅总服务台。

3、服务范围

两校区图书馆所有可借的图书

4、非本借书地图书的借阅规则

(1) 借阅非本借书地的图书必须是在本校区无馆藏或馆藏图书已借完,且其它校区的馆藏图书呈“可借”、“在馆”的状态。

(2) 借阅非本借书地的图书申请者的个人借阅册数尚未达到规定数量且没有足以影响借阅权限的违章记录;每位读者每次可委托借阅图书3册。

(3) 办理非本借书地的图书借阅的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630。假期不开展此项服务。

(4) 申请借阅的相关期限:图书馆自读者提交借阅图书的申请之日起3日内响应;收到到书通知邮件或电话的读者应在3日内到本校区图书馆总服务台办理借阅手续;若3日内不到馆取书,图书将送回原馆藏地;一学期累计23天内不办理借阅手续,将停止委托借阅3个月。

5)非本地借阅的图书归还:在图书馆白天正常开放时段(假期除外),读者可在任一校区总服务台(或指定自助借还机)归还其他校区的图书。

5、委托借阅流程:

1)现场办理委托借阅的读者,请先登陆图书馆主页进行书目检索,获得需借阅图书的书名、索书号等相关信息,完整的填写“二校区委托借阅图书申请单”,交本校区图书馆总服务台办理即可。

2)非本地借阅的图书网上自助“委托借阅”流程拟在近期另行公布。

6委托借阅咨询电话: 奉化校区图书馆电话: 88839343 88839335

鄞州校区图书馆电话: 88222859 88222705

附:“二校区委托借阅图书申请单”

图书与信息中心

2019426

 

     二校区委托借阅图书申请单
编号:2019-- 留存联
以下信息读者填写:
委托人 所属学院/部门 联系电话 委托时间/地点
委托借阅图书信息
题名 出版社/出版时间 作者 索书号 备注
以下信息馆员填写:
接受委托时间 经办人 反馈读者时间 读者到馆借阅情况 其他说明
注:本申请单一式二联,一联交委托读者,一联交图书馆留存。
    二校区委托借阅图书申请单
编号:2019-- 读者联
以下信息读者填写:
委托人 所属学院/部门 联系电话 委托时间/地点
委托借阅图书信息
题名 出版社/出版时间 作者 索书号 备注
以下信息馆员填写:
接受委托时间 经办人 反馈读者时间 读者到馆借阅情况 其他说明
注:本申请单一式二联,一联交委托读者,一联交图书馆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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